我县农村二调成果顺利通过国家核查和省厅验收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26日
 

71,省国土厅在市国土局召开“嘉兴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验收会”,对全市范围内各县(市、区)农村二调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组在听取了工作汇报、技术汇报、成果分析汇报,审阅了相关成果资料并经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

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海盐县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切实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并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工作,按时上报了各项调查成果,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保障到位。

二、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规定,海盐县以现势性强的航空数字正射影像为基础,结合土地更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资料,开展全野外调查,进一步查清了土地利用现状,更新了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技术路线正确,作业方法科学。

三、在完成农村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海盐县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完成了基本农田上图工作,建立了基本农田数据库。

四、经国家级和省级内业核查,海盐县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

果进行了反复核实和完善,成果数据真实可靠,报告内容详实丰富,图件制作规范美观,成果总体质量较好。

五、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海盐县完善了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土地利用空间和属性数据的动态管理,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六、该项成果已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及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等工作中得到了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最后,验收组认为:海盐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符合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信息索引号: 330424-176-70400-2010-0008 产生日期: 20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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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科室): 局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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